學校作為一個特殊的環境,人員密集度高,它的建筑及建筑上的附著物都必須安全牢固,特別是樓道、廊道里的護欄,那么學校教學樓陽臺護欄有沒有標準規范要求,來確保它的安全可靠呢?
根據《民用建筑設計通則》,陽臺、外廊、室內回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防護欄桿,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學校教學樓陽臺護欄的標準規范要求
1、欄桿應以堅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載規范規定的水平荷載;
2、臨空高度在24m以下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050mm,臨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層住宅)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100mm;
3、欄桿離樓面或屋面100mm高度內不宜留空;
4、住宅、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的欄桿必須采用防止少年兒童攀登的構造,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不應大于110mm;
5、文化娛樂建筑、商業服務建筑、體育建筑、園林景觀建筑等允許少年兒童進入活動的場所,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也不應大于110mm。
一、材料要求:
1、原材料的規格、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現行有關國家標準、規范的規定。
2、制做欄桿、扶手的原材料,應有出廠質量合格證或試驗報告,進場時應按批號分批驗收。沒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必須按有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樣作物理、化學性能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二、結構性能
欄桿、扶手與梯段安裝完畢后,其結構承載能力應能隨受規定的水平荷載0.5Kn/m,大允許撓度值不應超過h/100(h為扶手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