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上的欄桿玻璃加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玻璃邊緣應進機械磨邊和倒棱處理,外露玻璃的邊緣應拋光磨邊;
2、點支承玻璃的孔邊應進行磨邊和倒棱處理,倒棱寬度不宜小于1mm,且不應出現崩邊。
夾層玻璃、點支承玻璃的加工精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夾層玻璃的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規定;
2、立柱長度允許偏差應為0mm~+2mm,端頭斜度的允許偏差應為一15°~0°;
3、建筑防護欄桿各連接處應采用榫接或齒連接,并應采取膠合和銷釘固定等可靠錨固措施,可采用雙螺母拉力螺桿進行連接,嚴禁采用平面對接鐵釘固定,所用金屬連接件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防腐木結構用金屬連接件》的相關要求;
4、孔位的允許偏差應為士1mm,孔距的允許偏差應為士1mm;
5、連接處不應有木節,主要受力構件上的木節不允許貫穿且不應大于1/5的截面積;
6、木扶手在跨度較大或公共場合使用時應加上通條鋼板,鋼板厚度不應小于3mm,且應符合防護設計要求;
7、木質構件表面應做有效的防腐、防蟲處理,常用的藥劑配方及處理方法,按現行國家標準《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采用。